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的部署,分别牵头组织填报高基报表和中基报表。
2.继续配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迎评相关工作。
3.继续对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相关指标,及时搜集材料,统计、更新学校各项办学条件数据。
4.调研学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继续维护和更新发展规划处网页。
6.落实省属基金会负责人培训班具体要求,协助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制订相关制度,召开理事会议,规范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校2019年教育发展基金工作达标。
7.继续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