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别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做好高基报表和中基报表的上报工作。
2.将上述报表数据与《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找出学校急需加强工作之处,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3.协助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召开理事会议。
4.继续配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迎评相关工作,提供评估材料,撰写部门自评报告等。
5.积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自查督查验收工作。
6.继续维护和更新发展规划处网页。
7.继续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