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着力构建全面覆盖、优质高效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城乡协调、区域均衡的教育发展格局,健全充满活力、科学运行的教育体制机制,到2018年,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认定,建成具有南通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
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力争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中小学校布局,9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办学标准,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教师合理流动。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标准。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逐步完善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硕士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专业结构与南通产业结构吻合度,择优扶持建设10个特需专业,建设30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全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5个试点项目。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成长机制,提升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
促进高等教育开放合作。支持南通大学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支持南通理工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积极支持建立长江科技大学。支持南通职大、通师高专、南通卫校、南通开放大学升格发展。积极支持南通高新区、通州湾示范区等地区引进国内外高校分校或研究院。设立100个满足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特色专业。
大力发展社会教育。扩大非学历教育规模,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劳动者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教育。大力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教育,开展新市民和现代农民培训。积极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和老年教育,继续办好老年大学。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全市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等改革试点。创新教育管办评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落实民办教育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师资和人才资源,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教育全过程。深化中考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慧学南通”公共服务体系和“莘学通”产业运营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学校安全教育“南通模式”。